华东师范大学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规则
一、竞赛宗旨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旨在通过数学建模竞赛活动,培养学生运用数学理论和方法、利用文献、计算机等工具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鼓励大学生踊跃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开拓知识面,丰富校园学术氛围,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合作精神。同时,为参加全国“高教杯”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做好选拔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华东师范大学教务处、团委;
承办单位:华东师范大学数学系。
三、参赛对象
竞赛参赛对象为华东师范大学在校本科生,学生自愿组队参加竞赛,每队不得多于三人,学校鼓励学生跨院系组队。
四、竞赛时间
2004年5月27日至6月6日
五、竞赛日程
1、2004年4月,发布竞赛消息,发布日起至4月25日接受报名。报名表附后。
2、2004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为参赛学生开设多场专题辅导讲座。
3、2004年5月27日上午八点在华东师大数学系网站公布竞赛题目。
4、2004年6月7日上午十点前参赛队员把参赛作品交至理科大楼A1303室。
5、2004年6月7日起,竞赛评委会委员阅卷。
6、2004年6月中旬,颁奖并公布推荐参加全国“高教杯”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选手名单。
六、竞赛方式
各参赛队在指定时间内到相应网站下载比赛题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并准时交卷。同时要求答卷格式必须为word文档,字体采用小四,打印时用A4纸。参赛者应根据题目要求,完成一篇包括模型的假设、建立和求解、计算方法的设计和计算机实现、结果的分析和检验、模型的改进等方面的论文(即答卷)。竞赛评奖以假设的合理性、建模的创造性、结果的正确性和文字表述的清晰程度为主要标准。竞赛期间参赛队员可以使用各种图书资料、计算机和软件,在国际互联网上浏览,但不得与队外任何人(包括在网上)讨论。
七、竞赛评奖
1、组委会聘请专家组评阅。评选出一等、二等奖若干队,获奖比例不超过参赛队伍的15%。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确有较高水平的,可评出特等奖一个队。
2、竞赛成绩将作为选拔华东师范大学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和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选手的参考,同时还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获奖选手创新教育学分。
八、异议和申诉
设立异议期制度,获奖名单公布之日起的一星期内,组委会可以受理任何个人提出的异议。申诉报告必须以正式的书面形式提交,且必须有异议人的签名。组委会将对异议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九、企业赞助
学校欢迎企业或单位为竞赛提供赞助,提供赞助的企业或单位经竞赛主办单位同意可获冠名权。
华东师范大学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
2004年4月5日